文/邹邹有理导演杜琪峰说“与周星驰合作拍片可以,但做朋友就没办法”;老搭档罗家英说“周星驰心理***,越来越不好玩了”
老搭档罗家英说“周星驰心理***,越来越不好玩了”
从前的好兄弟吴孟达说“他一向都善变”
梁朝伟的评价是“在周星驰电影里只有一个主角,我只是他的一个工具”
王晶说的最狠——“我是真小人,他是伪君子”
早前,与周星驰合作《少林足球》的林小明曾为追讨影片收益与周星驰打官司,林小明也三番五次向媒体表示,金钱不是主因,他针对的完全是周星驰的为人。
似乎在更多弘扬正义的影片中,“得道者多助”的贤才终究成就一番大事,“失道者寡助”的庸才必定是一事无成,我们在极力强调关系之说的威力无穷中,其实也透露出多数者注定成为社会主流的大众,就像如今90后的非主流打扮儿只是这一代中的个案,因为绝大多数的人都不是非主流的支持者,所以你一旦成为众矢之的攻击或者追捧对象,爆红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寡妇门前是非多,名人关系恩怨多。寡妇门前是非多的前提是有古人以身试法,屡次到寡妇家找事,甭管今天挑水明天砍柴,一旦有一天传出水中花云里月的绯闻,再多的好事都成了空谈,甭管是在信息闭塞的古代还是资讯发达的21世纪,多数人的观点似乎就是大众最认可的看法,毕竟墙倒众人推,鼓破众人捶的威力远远胜于单个人的口舌之辩,明辨是非的能力顷刻显得轻而易举,我们该跟随大多数的主流之见还是力挺少数人的另类呢?当娱乐圈众多明星大牌纷纷指责周星驰众叛亲离时,统一的口径、花样繁多的罪名接踵而至时,周星驰真的是罪不可恕吗?
罪状1:不给公司艺人发展机会
与赵本山力捧自己徒弟小沈阳、周杰伦亲荐门下艺人飞轮海相比,周星驰旗下的艺人却始终没有搭乘到星爷这趟顺风车。最早签约周星驰星辉公司的田启文就算后来做到公司董事一职业,也因为公司戏份太少,没有发展空间而单飞独干。同样遭受“埋没”的还有在电影《少林足球》上踩香蕉皮的星女郎李卉,不但没有因为自己是周星驰签约内地第一个星女郎而沾光,相反在周星驰的公司中除了踩香蕉皮后来再也没有更“出彩”的地方,所以她决定出本书,叫《我把青春献给周星驰》。同样与星辉解约的还有陈国坤、黄圣依等新星。
罪状2:爱放鸽子
与吴宇森还在影片中放鸽子形成画面对比而言,周星驰屡屡放合作伙伴的鸽子,让大家愤怒不已。老伙计吴孟达曾经因为遭到周星驰放鸽子而怒下从不与他拍片的决心,罗家英也称周曾答应在《少林足球》中安排一个角色,后来临时变卦。
罪状3:脾气暴躁、片场骂人
对于星爷的脾气不好早有耳闻,而且也是传来已久,似乎更多的是对影片拍摄的要求很高所致。但他不分场合、不分人员的大呼小叫,却得罪了不少人。如果现在有人在洪金宝的面前提到周星驰,他立刻就会大发雷霆:“不可以只当自己是人,其他的都是狗!”
罪状4:制片要跪地求他
中国星副主席陈岚日前也爆料称,当年有位制片为了恳求周星驰参加影片首映礼遭到拒绝后,跪地恳求才勉强同意。
罪状5:缺乏敬业精神
早期与周星驰合作过的导演王晶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年自己用1000万让周星驰拍三天的戏份,而他却是每天下午3点到场,一副毫不精神的样子明摆着来应付差事。对于周星驰在片场喜欢乱改内容、指挥导演,早就是多年的旧闻了。
罪状6:平时最抠门
罗家英曾经爆料称,平时周星驰最抠门,每次大家一起吃饭,说是他请客,往往总是埋单时称自己忘带钱包……
罪状7:做人太苛刻
周星驰拍片要求严格早有所闻,有时候往往是大家觉得已经很好了,而他却会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的接着拍下去,打击其他人的信心,不顾及其他人的感受。
罪状8:家族企业,排斥他人
最早的星辉公司是由周星驰跟杨国辉成立的,后来因为《食神》《喜剧之王》《少林足球》的股东分红没有谈拢,两人分道扬镳,如今据媒体称,周星驰的公司全都是由“星妈”、“星姐”、“星妹”来把握,已经没有外人“参政议政”。
罪状9:为人霸道
中国星副主席陈岚称说周为人霸道,曾要求张柏芝剃光头,否则就要求赔350万。
罪状10:忽视他人感受
如果说在片场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是为了拍片的需求,那连自己身边人的名字都不知道,确实让人心寒。曾有人透露说,星辉公司曾有位工作五六年的会计,但周星驰居然连对方的名字都叫不出来,他经常想太多别的事,而忽略了身边的人。
如果按照曾经是周星驰“好友们”齐认的十大罪状来说,周星驰完全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罪人,对于这样没有艺德的“烂仔”是否大家应该联合起来像抵制阿娇一样抵制周星驰呢?当一个人说周星驰做人太失败的时候,我们或许会怀疑两人肯定有不可告人的恩怨,那如果有两个人这样说呢,三个人、四个人、五个人……当大多数的意见成为主流时,你会不约而同的加入到他们中的行列中来,剩下的只会成为非主流的另类,饱受舆论狂轰乱炸的洗礼。其实这个时候,邹邹有理却认为,任何事都是相对而言,对于墙倒众人推这帮人的炮轰言论或许让大家更加的了解周星驰,但却无法摆脱是你们集体陷害周星驰的一场***阴谋的嫌疑。
周星驰私下不言苟笑众人皆知,况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方式,如果得不到大家的认可是否就会成为另类呢?详述上述十条罪状的周星驰“好友”为什么刚开始与周星驰合作之初不向媒体公布他的“罪行”呢?还是看重他在电影界的影响力才委曲求全的吧?如今提起吴孟达,我想到更多的是他跟周星驰早期合作的经典喜剧,似乎想不起来除了周星驰之外,关于他自己主演的任何一部影片。罗家英呢?我知道他就是那个喋喋不休的唐僧,其他的呢?王晶既然如此痛恨周星驰,何必要拿1000万请他拍电影呢?似乎大家多年之后都在娱乐圈有了一席之地,找个时间,一起爆爆周星驰的恶行,如果这样的话,让我们更加觉得龌龊的不是周星驰而是你们。过河拆桥的本领能学得如此精湛,佩服佩服!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当我们正视一个人的时候,你是否只可以将他的缺点无限放大呢?这个时候的主流意见注定让有思想的大众找到了答案。